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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物业费如何确认收入?

编辑:汉川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 》第二条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因此,贵单位收取的家属院宿舍职工物业费及水电费应当确认为收入.物业费用于家属院的绿化及公共设施维修时及收取的水电费向水电部门交纳时,再作支出处理.

比如4月份收取业部分业主当年1至12月份物管费,那么主营业务收入如何确定.

1、采取权责发生制核算物业费收入:冲减1-3月份应收账款,当期确认4月份主营业务收入-物业费收入,5-12月份物业费计入预收账款,其后月份按月或按季度确认收入;

2、采取收付实现制核算物业费收入:1-4月份物业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物业费收入,5-12月份物业费计入预收账款,其后月份按月或按季度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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